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9 11:38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夏松年 字体:【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必要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申请人填写

线上在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原件用于...

办理流程

  • 1.申请:线上在政务服务网申请;线下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
    2.受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县种子管理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农业农村局审批
    4.决定: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由农业农村局窗口书面告知其不予审批的理由
    5.办结:通知申请人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领取许可证或通过EMS邮寄办结件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戴元华/朱上喜
受理岗

根据受理标准,窗口人员受理通过,确定审查方式,打印带二维码的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并包括以下内容:事项名称、办件编号、申请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受理材料清单(或加盖注有“所有材料齐全”字样的印章)、受理时间、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批准文书发放方式、办理进程查询方式、收费状况等信息。。
受理不通过,打印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应提供事项名称、办件编号、受理时间、受理机构、受理人及联系电话、不予受理理由和依据等信息,并加盖实施机关专用印章,送达申请人。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补齐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可以当场更正的,应请申请人当场更正。

审查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李克荣/朱上喜
审查岗

审查人员依据法定条件、程序和职责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并查验原件,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2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伍义/朱上喜
决定岗

根据审查人提出的审查意见,实施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批准申请人的申请。

办结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戴元华/朱上喜
办结岗

根据实施机关负责人的批示,完成办理程序。批准的行政认可,发放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分级。

共分为三级。进出口和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部审批;杂交种子和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级审批;主要农作物常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由市、县审批。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条件。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公司章程、营业执照、性质、股权结构等基本情况;公司人员、设施设备情况;生产经营品种审定、授权、委托(自行)生产及产地检疫情况。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几年。

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