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服务指南
受理条件
-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公布)第九条 申请驾驶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年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二)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三)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四)辨色力:无红绿色盲;(五)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六)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七)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八)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领驾驶证:(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二)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三)吊销驾驶证未满2年的;(四)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3年的;(五)醉酒驾驶依法被吊销驾驶证未满5年的;(六)饮酒后或醉酒驾驶造成重大事故被吊销驾驶证的;(七)造成事故后逃逸被吊销驾驶证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通过网络或直接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或农机监理办证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网上或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2.受理岗位人员审查驾驶申请人提交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申请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身份证明和1寸证件照。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收存资料,录入信息,办理考试预约,告知申请人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3.考试岗人员按规定进行考试;
4.受理岗位人员复核考试资料,录入考试结果,符合规定的,确定驾驶证档案编号,制作并核发驾驶证。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