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苗种检疫合格证明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9 11:45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夏松年 字体:【  

受理条件

  • 1. 申报材料内容详实、准确、完整;
    2 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3.申报检疫的水产苗种符合《鱼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甲壳类产地检疫规程(试行)》规定。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检疫申报单

必要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申请人编写

线上在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原件用于...

办理流程

  • 1.受理:农业农村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官方兽医现场检验检疫;
    3.决定:官方兽医对检疫合格的签发检疫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不予签发并责令其进行无害化处理;
    4.办结:农业农村局窗口依法送达办理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0.5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戴元华/朱上喜
受理岗

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审查

3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姚新民/朱上喜
审查岗

依法审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并进行现场检疫,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姚新民/朱上喜
决定岗

根据审查和检疫结果,签发检疫意见

办结

0.5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戴元华/朱上喜
办结岗

依法送达办理结果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出售或者运输水生动物的亲本、稚体、幼体、受精卵、发眼卵及其他遗传育种材料等水产苗种的,需要申报并办理动物检疫证明吗?

是的。

合法捕获的野生水产苗种实施检疫前,货主应当将其隔离在什么条件的地方?

合法捕获的野生水产苗种实施检疫前,货主应当将其隔离在符合下列条件的临时检疫场地:
1.与其他养殖场所有物理隔离设施;
2.具有独立的进排水和废水无害化处理设施以及专用渔具;
3.农业部规定的其他防疫条件。

水产苗种检疫不合格的,如何处理

水产苗种检疫不合格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督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