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收购站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9 11:54信息来源: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阅读次数:编辑:夏松年 字体:【  

受理条件

  • 申请人应当是取得工商登记的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畜养殖场、奶农专业生产合作社,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
      (二)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
      (三)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
      (四)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
      (五)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
      (七)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必要性
规格份数
材料来源
填报须知
材料下载
其他说明

生鲜乳收购站申请表

必要

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申请人自备

办理流程

  • 1.受理:农业农村局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线上在政务服务网上申请;线下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窗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审查: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批;
    3.决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审批通过,填写审批意见,签发许可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审批通过,由农业农村局窗口书面告知其不予批准的理由;
    4.办结:农业农村局窗口依法送达办理结果。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戴元华/朱上喜
受理岗

依法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审查

5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曹全民/朱上喜
审查岗

负责审查和现场勘验,提出审查意见

决定

3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何建树/朱上喜
决定岗

对审查机构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办结

1个工作日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戴元华/朱上喜
办结岗

依法送达办理结果

中介服务

  •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什么是生鲜乳?

生鲜乳是指未经加工的奶畜原奶。

哪些生鲜乳禁止出售?

下列生鲜乳禁止出售:
1.经检测不符合健康标准或者未经检疫合格的奶畜产的;
2.奶畜产犊7日内的初乳,但以初乳为原料从事乳制品生产的除外;
3.在规定用药期和休药期内的奶畜产的;
4.添加其他物质和其他不符合乳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的。

生鲜乳收购站如何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

生鲜乳收购站应当建立生鲜乳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并保存2年。生鲜乳收购记录应当载明生鲜乳收购站名称及生鲜乳收购许可证编号、畜主姓名、单次收购量、收购日期和时点。生鲜乳销售记录应当载明生鲜乳装载量、装运地、运输车辆牌照、承运人姓名、装运时间、装运时生鲜乳温度等内容。生鲜乳检测记录应当载明检测人员、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