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组织起草卫生健康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审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 牵头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承担协调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分管领导: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