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供销社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1-12-12 16:04信息来源: 南陵县供销社阅读次数:编辑:岳丽 字体:【  
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职能目录
序号 主要职责   实施部门
1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宣传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社的相关政策法规; 综合股
2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协调各股室之间的联系; 综合股
3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效能建设、政务公开、后勤等工作; 综合股
4 负责党建、群团和文明创建工作 综合股
5 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年度预决算、内控管理、工资福利等工作。 综合股
6 制定和实施供销社发展规划和改革规划; 合作经济指导股
7 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 监督管理股
8 (二)受县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负责农业综合开发; 合作经济指导股
9 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合作经济指导股
10 负责供销系统废旧物资回收、报废汽车拆解、烟花爆竹等特种行业的管理; 合作经济指导股
11 (三)推进供销合作社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各类基层合作组织合法权益。 推进供销合作社法制建设,依法维护各类基层合作组织合法权益; 综合股
12 负责推进村级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合作经济指导股
13 负责监督检查供销合作社执行国家法规、政策的情况,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监督管理股
14 (四)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合作经济指导股
15 承担新网工程等项目开发、招商引资、对口企业帮扶; 合作经济指导股
16 (五)指导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和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 合作经济指导股
17 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 合作经济指导股
18 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社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处置工作; 监督管理股
19 推动基层组织建设,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基层社分类改造,积极发展村级供销社,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推动基层组织建设; 合作经济指导股
20 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合作经济指导股
21 承担人事管理、考核、培训、换届选举等工作; 综合股
22 (七)负责全县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对县供销社直属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 负责全县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处置; 监督管理股
23 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监督管理股
24 (八)坚持开放办社,协调社员社之间、社员社与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推动全县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 协调社员社之间、社员社与不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关系; 合作经济指导股
25 推动全县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发展; 合作经济指导股
26 负责本系统内企业改制,承担综合治理和信访维稳工作; 监督管理股
27 负责机关、基层社和直属企业等单位的审计工作; 监督管理股
28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督查督办(国家、省、市、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交办的工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会议议定事项等); 综合股
29 综合考核(发展部分) 合作经济指导股
30 综合考核(党建部分) 综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