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双社联动强基赋能”推动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16:58信息来源: 南陵县供销社阅读次数: 字体:【  



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培育并做大做强“双社”联动基层供销社推动基层供销合作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动发展,形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工作合力,提升服务三农水平,研究制定了《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推进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中共南陵县委组织部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南陵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1130

 

 

 

 


“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

推动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双社”联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乡村产业,服务乡村振兴,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关于印发<“双社联动 强基赋能”推动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芜供〔2023〕30)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统领,以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为主线,推动基层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动高质量发展,有效实现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求、发展乡村产业的机制和模式,加快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始终把党建放在重要位置,发挥县、镇、村三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采取村社联建、区域合建等方式,建立健全“双社”联动基层社党组织。将“双社”联动工作与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党建工作整体联动,实现双促进双提升。

坚持为农服务。始终把服务“三农”作为“双社”联动的根本,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全面提升“双社”为农服务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致富。

坚持联合合作。发挥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各自优势,开展股权、业务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合作,实现涉农资源集成共享,共同发展。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基层实际,因社施策、分类推进、典型带动,推动“双社”联动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取得实效。同时,鼓励各镇、村大胆实践,创新发展形式和路径。

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尊重农民意愿。统筹协调更多技术要素市场资源、汇聚更多专业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三)工作目标

推动新型基层社各镇全覆盖,到2024年底,各镇累计组建村级供销社1个以上;

2024年,在扩大现有基层社基础上,重点推进3个行政村“双社”联动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并进入全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库;

2025年,进一步扩大范围,推动累计5个行政村“双社”联动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并进入全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库。

通过发挥“双社”联动工作“试验田”,推动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乡村产业发展加快,“双社”联农带农能力明显提升,到2025年底,各镇力争培育高质量发展基层社1个以上,实现“双社”联动高质量发展基层社所在村集体经营性收益达到50万元以上,有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二、重点任务

(一)共建服务平台。由县供销合作社会同镇村,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供销合作社+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模式,联合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强村公司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种养业大户、小农户等参与,通过劳动合作、资本合作、土地合作等多种途径,联合组建或改造成为新型基层社,推动基层社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度合作。新型基层社实行公司化运营、按股分红,支持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兼任新型基层社负责人,供销合作社、股份经济合作社须共同出资入股,县供销社根据实际情况可将分红再次投入新型基层社。

(二)提升服务能力。围绕服务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积极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发挥供销系统农资服务优势,延伸开展配方施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技推广、收储加工等农业生产服务,发展全产业链和全程托管农业社会化服务。健全完善线上线下流通服务网络,打造线下农产品展销中心,建设微信、抖音等线上销售平台,做好各类节庆活动期间农产品展销工作,加快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运输配送等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农产品流通服务。积极融入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农村社区文体娱乐、养老幼教等社区综合服务。围绕绿色兴农、质量兴农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等业务,拓展农村绿色生态服务。

(三)培育产业项目。足各镇、村特色整合资源,共建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农产品集散中心、粮食收储烘干中心、冷链物流等经营服务项目,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乡村旅游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集体和农民“双增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自主经营或者与基层社联合开发经营等方式,盘活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山场、水面、“四荒地”、宅基地、扶贫车间等集体资源资产,因地制宜发展产业项目,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深化“三位一体”合作。探索“双社”与金融机构协同合作,解决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通过“双社”平台,积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为农服务综合合作模式,推动三大服务功能的实质性融合和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加快构建以流通为主导、生产为基础、信用为支撑的综合协作服务新机制。做好“信用+合作社”结合文章,将合作社纳入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范围,结合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评信授信用信,将合作社纳入财政贴息、风险补偿基金、乡村振兴及续贷过桥资金等政策措施范围。

(五)完善利益联结。按照参与、共享的原则,新型基层社积极融入全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联合专业合作社、“庭院经济”、家庭农场、种植户、养殖户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之间紧密的利益联结和共享机制,通过按股分红、按劳取酬、固定租金、托管服务、按交易额返利等方式,开展收益分配。充分调动村干部创业积极性,妥善处理好工资报酬和利益分配关系,增强获得感。

三、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2023年11月底前,开展调查调研,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方案制定等工作。县供销社与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充分沟通,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二)重点推进。2024年12月底前,全面组织开展推进工作,加强对“双社”联动基层社工作指导,因地制宜创新发展模式并不断完善提升。

(三)巩固提升。2025年12月底前,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推动“双社”联动基层社走深走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推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稳妥顺利推进。县供销社、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推动、典型互动等组织工作,及时总结提升。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从政策、资金上予以重点支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积极推动供销合作社融入全县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工作,深化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供销合作社合作。各镇党委政府把开展“双社”联动工作作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和助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强化责任分工,统筹有序推进。

(二)加强政策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局要统筹使用好现有政策,把开展“双社”联动的基层社作为有关涉农政策和项目的重要实施主体,对村社合作开发、投资兴建的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并给予倾斜支持。充分利用上级资金、人才、经营、信息等方面政策优势,联合“双社”共建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综合体等,提升“双社”服务功能。各基层社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服务和政府购买服务,拓展经营服务领域。

(三)加强人才培育。各镇要重视基层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双社”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加大人才培育、引进的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引导返乡人员、经济能人、经纪人、种养能手、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等参与“双社”经营管理,为“双社”加快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组织“双社”负责人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四)加强跟踪指导。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双社”联动发展督导调度机制,综合运用督导、督查等多种手段,做好跟踪指导和工作督查,各镇加强对基层社日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采取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方式,推广成功经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各镇村级供销社名单一览表

附件 各镇村级供销社名单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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