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30 10:32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办理类别:B

 

管敬圣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城管执法进小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住宅物业管理活动,按照“县政府牵头,镇(社区)落实、部门联动、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的工作思路,我县正在积极开展“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并制定《南陵县小区物业管理“两落实、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此项行动由县住建局牵头,方案明确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共同着力解决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不断优化小区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其中,县城管局主要负责对县城区各小区违法建设进行综合整治,并配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执法协助工作。在城管执法进小区行动中,重点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违法搭建、遛狗不拴绳、随意倾倒抛洒建筑垃圾等城市管理诉求。

目前,县城管局对县城区92个小区开展城管执法进小区工作,落实“三机制”,压实责任,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一是建立执法包保机制。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城管执法公示牌,每个小区明确2名执法队员,明晰工作职责。小区居民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可以第一时间联系网格执法队员,变“末端处置”为“源头管控”。二是建立快速执法机制。物业企业或社区发现自身处置不了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向相应的网格执法队员反馈,网格执法队员第一时间介入,依法查处,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快速有效处置。三是建立工作登记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台账,记录做到及时、准确、真实,定期对小区的投诉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通过梳理分析居民诉求,及时了解、掌握居民对小区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司法、民政、财政、环保、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工商、价格、质监、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我局作为执法进小区牵头部门不适宜,应当按照自身职责,与各部门相互配合,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动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常态长效开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通城管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群众真正了解、参与、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

在此,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今后对我县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盖主办单位公章)

2022530

 

联 系 人:陈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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