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006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10 16:09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办理类别:B

 

谢菊秀委员、徐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

根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我县自20198月正式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副书记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逐年制定工作制度,前期以宣传发动、设施建设为主,党政机关带头实施,逐步扩大覆盖面。

1.制度建设情况。我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双组长的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具体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监督与指导工作。逐年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2023年,制定了《南陵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计划》《南陵县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

2.商业网点分类收集。目前,县城区商业网点实施垃圾分类上门收集的有青铜路、春谷路等48条主次干道全覆盖,以及环城南路、徐家巷2条后街背巷。在主城区设置了5处垃圾分类屋、7处垃圾分类亭,保障市民垃圾延时投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需求。配备电动垃圾分类上门收运车20部,后街背巷电动车4部,大件垃圾电动收集车2部,垃圾分类收运人员50人,保障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实施。

3.居民小区分类收集。我县已建立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内共76个居民小区,其中66个居民小区共建设了113个四分类集中投放点(分类屋、分类亭),设置了2500余个分类垃圾桶供居民日常分类投放。其中有15个居民小区完成了“撤桶并点”,推行“三定两分”新模式,建设了28座分类屋,年投入266.8万元配备56名专职督导员及厨余垃圾收运车1辆,负责28个分类屋的督导及居民厨余垃圾收运工作。2023投入29.5万元用于景福家园小区,参照芜湖市地方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采购、安装2座分类屋、2套智能垃圾分类箱,配备2名分类督导员,进一步提升小区垃圾分类实效。

4.分类转运处置。目前,我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模式为“户集中、镇收集、县转运、市处理”。全县现有密闭式垃圾压缩吊桶车、转运车40辆,日常收集的其他垃圾经城北垃圾中转站压缩处理后,送往芜湖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20231-4月,共计处理量为35508.56吨。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收运车4辆,分别负责将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转运至芜湖桑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海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20231-4月,共计无害化处理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1459.67吨。

5.宣传教育情况。自开展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每个社区都设立了宣传员、督导员、保洁员和志愿者,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手册、海报以及垃圾分类环保购物袋共计10万余份,设置大型户外广告10余处,开展垃圾分类培训60余场次、培训人数达3000人,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建设了南陵县垃圾分类运营(宣教)中心,202211日正式面向广大市民免费开放使用。

6.督查考核情况。县分类办每月对公共机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委托第三方进行实地抽查,每月检查不少于30家,已开展垃圾分类的居民小区进行全覆盖,并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印发通报及分析报告,各单位针对报告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二、答复谢菊秀委员建议

建议1: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规范设置分类投放点,搭建完整的垃圾四分类收运体系,做好干湿分离。保持投放点和收集容器完好整洁。设置专项垃圾暂存点。升级改造相关定点的垃圾房,设立专门垃圾分拣处。

目前,我县所有的公共机构均按照标准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设置了四分类收集容器,同时加强日常宣传督导,提高分类投放准确率。15个“撤桶并点”试点小区按照每300-500户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的标准共建设了28座垃圾分类屋,推行“三定两分”(即定时、定点、定人,分类投放、分类清运)新模式,另51个居民小区设置了85个垃圾分类亭,供居民日常分类投放,今年投入29.5万元用于景福家园小区采购、安装2座分类屋、2套智能垃圾分类箱。每个集中投放点均设置了四类垃圾收集容器,供各类垃圾暂存,每个垃圾分类屋还配备了专门的分类督导员,宣传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并对错误投放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建议2: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投放行为予以劝阻,投放人拒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县以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202251日起正式施行,由于城管部门执法力量薄弱,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完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目前将集中力量对不符合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的居民小区进行执法,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物业管理企业将依法处罚,下一步将加强执法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开展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垃圾分类投放要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

建议3: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同活动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制定因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方案,做好分类投放提示和引导,合理安排收集、运输。

下一步,将联合相关部门针对大型活动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研讨,制定合理的工作方案,做好活动现场的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工作。

建议4: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人应当根据住宅区规模合理确定投放点的数量,集中设置可回收物、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结合区域特点和消防规范确定废弃的家具、电器电子产品投放点。

根据《芜湖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地方标准(DB3402T 342022),住宅小区根据居住人口、服务半径,并综合低层、多层、中高层和高层等不同情况设置投放点,原则上参照每300-500户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的标准。我县已建立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内共76个居民小区,其中16个居民小区已完全实施“撤桶并点”,共建设30个四分类垃圾屋,另50个居民小区共建设了85个四分类垃圾亭,还未设置垃圾分类投放点的目前也在选址规划中。37个居民小区设置了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可暂存废弃的家具、电器等大件垃圾,定期收运处理。

建议5:生产经营区、办公区应当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他公共场所应当结合区域特点合理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我县公共机构已全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根据《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及管理规范(试行)》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办公区和公共区均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茶水间、洗漱间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食堂、餐厅成组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建议6: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应当每日定时收集、运输。其中,家庭厨余垃圾应当在指定投放时间段结束后立即密封存放,并在12小时内清运。

目前我县已有16个居民小区完成了“撤桶并点”,推行“三定两分”(即定时、定点、定人,分类投放、分类清运)新模式,每天有三个投放时间段:早上7:00-9:00,中午12:30-14:30,晚上18:00-20:00。配备了4台密闭式厨余垃圾收运车,每晚将各集中投放点的厨余垃圾收集后密封存储,早上6点运送至城北垃圾中转站。下一步将不断扩大实施范围,逐步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全覆盖。

建议7:有害垃圾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收集,设置专门投放点,并运输至符合国家标准的贮存点。

2020年底,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协调,利用芜湖市永格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危废库的机会,委托该公司在危废库旁设置了“南陵县有害垃圾暂存点”,县生态环境分局全程技术指导。市生态环境局与芜湖海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芜湖市有害垃圾处置合同》,我县收集的有害垃圾由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定有资质的运输企业运送至芜湖海创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建议8:安装生活垃圾处理计量和监控系统,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平台联网,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每日接收、处理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以及资源化利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销售流向等情况,并按照要求向相关主管部门报送台账信息。

我县日常收集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均转运至县城北垃圾中转站进行中转,每日进场的垃圾过磅称重并记录,建立收运台账,每月台账汇总报送至县分类办,由县分类办报送至市分类办。

建议9:配合市、县主管部门以及社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督导员管理体系,正确引导,提高居民意识,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根据市考核要求,我县积极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每月开展至少3次志愿服务活动,每月开展至少1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大型宣传活动,各社区开展居民入户宣传每季度全覆盖1次,每月在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对学生的宣传教育活动至少2场。截止目前,我县共配备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200名(居民小区集中投放点专职督导员60名,社区宣传督导员140名),日常督促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建议10:在小区设置自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正确投放,奖励积分制,通过积分兑换一些生活用品以及食品、蔬菜等等,提高居民垃圾正确分类投放的积极性。

目前16个“撤桶并点”的居民小区中,景福家园小区配备了2智能垃圾分类箱,居民可通过手机扫码后进行分类投放,投放正确的可获得相应的积分,达到一定的积分可在日用品兑换展柜自主进行积分兑换。其余15个居民小区的集中投放点也实行了积分积累和兑换制,由专职督导员登记记录居民日常投放垃圾的积分,不定期开展集中兑换活动,居民可通过积分积累兑换洗洁精、洗衣服、肥皂、垃圾袋等日用品。下一步将不断扩大实施范围,逐步实现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全覆盖,实行积分兑换制,提高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二、答复徐丹委员建议

建议1:加强交流学习。

自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以来,县分类办组织相关人员先后前往了铜陵市、广德县、合肥市等先进地区参观学习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借鉴了好的工作经验。近两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外出学习,下一步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前往生活垃圾分类先进地区学习。

建议2: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带头。

2022年,市、县将党建引领纳入了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我县制定了《南陵县基层党建+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内容,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通过基层党建激发党组织和党员先锋模范积极性。籍山镇各社区均配备了党员志愿者兼职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开展日常入户宣传、桶边示范引导等工作。

建议3:加强宣传教育。

一是将垃圾分类理念纳入整个教育体系。县教育局组织志愿者宣讲员对县教育局机关干部职工、全县中小学教师等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普及专题知识宣讲。城区各中小学积极配合联点共建社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不断放大小手拉大手效应。2022年全县各中小学联合共建社区共开展72次垃圾分类宣传进小区活动。籍山镇第一完小2022年被评为安徽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二是加强社区宣传。积极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等每月开展至少3次志愿服务活动,每月开展至少1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每季度开展至少1次大型宣传活动,各社区开展居民入户宣传每季度全覆盖1次,发放垃圾分类宣传单、分类垃圾袋等,动员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建议4:简化生活垃圾的分类。

我县根据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来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是将生活垃圾分为四大类,分别是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有害垃圾,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家标准)设置配备四类垃圾收集容器。在日常生活中,居民产生的生活垃圾还是以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为主,即湿垃圾和干垃圾,在小区督导员的引导帮助下,居民日常分类投放较为简易,大多数能够正确分类。

建议5:优化垃圾投放设施。

一是无人值守的垃圾桶。我县目前还没有完全实施“撤桶并点”的居民小区内,均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国家标准)配备了双色的分类收集容器,绿色的厨余垃圾桶(湿垃圾)和黑色的其他垃圾桶(干垃圾),在社区的大力宣传下,居民知晓率大大提高,能够正确区分厨余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二是有人值守的集中投放点。我县16个实施“撤桶并点”居民小区设置了30处集中投放点(分类垃圾屋),配备了60名专职督导员,在投放时间段值守桶边,督促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实行积分兑换制,由专职督导员登记记录居民日常投放垃圾的积分,不定期开展集中兑换活动,居民可通过积分积累兑换洗洁精、洗衣服、肥皂、垃圾袋等日用品。

建议6:设立政府专项基金,用于垃圾分类推广工作。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性的工作,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前期宣传发动、设施设备配置、分类运输、末端处置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工作开展以来,年投入资金近千万元。下一步,县分类办将联合财政部门研讨,申请生活垃圾分类奖补专项资金,调动广大市民、企业、物业的积极性,主动参与垃圾分类。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南陵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35 26 

 

    联 人:汪婷

    联系电话:6812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