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办事指南(2023年)
一、设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受理条件:
1.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2. 因城市建设工程需要或其他特殊事项需要;
3. 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的规定;
4.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 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六、申请材料:
1. 行政许可申请表(电子件或原件1份);
2. 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电子件或原件1份);
3. 防止损坏城市道路的必要措施和相应设备的材料(电子件或原件1份)。
七、网办深度:四级
八、到现场次数:0次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流转至审查环节;
3.审查:对受理环节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办结:对决定环节的意见进行办结,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通过EMS邮寄《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许可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不收费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6823036
2.监督电话:0553-6825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