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办事指南(2023年)

发布时间:2024-01-05 10:15信息来源: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字体:【  


 

一、设立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6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1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八条: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三、实施机构: 南陵县城市管理局

四、办件类型:即办件

五、受理条件:

1. 属本单位管辖区域内;

2. 因城市建设工程需要或其他特殊事项需要;

3. 必须遵守限载、限速、限高的规定;

4. 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 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六、申请材料:

1. 行政许可申请表(电子件或原件1份);

2. 车辆经过城市道路(城市桥梁)行驶方案((电子件或原件1份);

3. 防止损坏城市道路的必要措施和相应设备的材料(电子件或原件1份)。

七、网办深度:四级

八、到现场次数:0

九、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20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1工作日

十、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或者线下到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流转至审查环节;

3.审查:对受理环节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4.办结:对决定环节的意见进行办结,申请人现场领取或通过EMS邮寄《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许可证》。

十一、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不收费

2.收费标准:无

十二、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十三、办公地点:

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十四、服务电话:

1.咨询电话:0553-6823036

2.监督电话:0553-6825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