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提出申请(申请方式有书面申请、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手机APP、拨打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电话等)并作出承诺授权后,按照村级核查、民主评议、村内公示和数据比对、乡镇审核、县级乡村振兴部门或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告的程序认定监测对象,一般不超过15天,其中:接到农户申请后2日内完成入户核查,核查后2日内完成民主评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乡(镇)审核和县级审定公告分别在3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