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重点处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20〕2号)要求,由我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处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继续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依法行政,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我处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落实责任,推动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处明确了各股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专职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三是:突出重点,加强项目建设情况公开。我处通过中国南陵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专栏等方式,公开机构基本信息、政策法规、重大事项决策、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等情况,以多种形式确保人民群众权益不受损害。我处不断创新公开载体,通过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将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群众延伸,为公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主动公开情况。2019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2条。其中,主动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及人事信息10条,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处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处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涉保密、不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和县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处不断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今年以来,在县公开办的统一筹划指导下,我处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更新改版,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强化组织领导。我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我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处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处不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题协调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政务公开工作考评会等,明确责任要求,强化工作落实,推进我处政务公开工作有效贯彻落实。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自2019年5月15日起正式实施,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审查等配套措施;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和时限,依申请公开办理、监督方式和程序等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要求,对已公开的进一步做好信息发布,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未公开的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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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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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制作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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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新
公开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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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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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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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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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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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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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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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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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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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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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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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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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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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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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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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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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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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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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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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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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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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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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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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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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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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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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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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决定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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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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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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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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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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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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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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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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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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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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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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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年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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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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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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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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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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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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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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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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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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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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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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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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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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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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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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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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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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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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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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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益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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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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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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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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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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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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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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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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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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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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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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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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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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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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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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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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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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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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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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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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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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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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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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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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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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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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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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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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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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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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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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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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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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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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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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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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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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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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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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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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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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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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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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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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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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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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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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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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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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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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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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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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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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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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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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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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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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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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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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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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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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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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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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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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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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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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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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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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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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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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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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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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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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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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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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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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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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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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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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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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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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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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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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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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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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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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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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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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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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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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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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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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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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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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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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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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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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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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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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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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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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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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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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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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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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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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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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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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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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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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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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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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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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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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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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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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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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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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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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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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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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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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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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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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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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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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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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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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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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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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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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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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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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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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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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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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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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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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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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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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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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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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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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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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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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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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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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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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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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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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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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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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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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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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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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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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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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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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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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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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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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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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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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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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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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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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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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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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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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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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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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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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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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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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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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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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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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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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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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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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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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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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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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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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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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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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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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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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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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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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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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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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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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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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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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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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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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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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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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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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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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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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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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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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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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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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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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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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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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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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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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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重点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重点工程建设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处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各方面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