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3-12-15 11:12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南陵县政务信息中心 字体:【  

一、征集活动概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南陵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政办〔2021〕6号)等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局牵头草拟了《南陵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平台就《南陵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12月12日书面征求县财政、县建投公司、各镇人民政府意见。收到县财政局、县建投公司、籍山镇人民政府等八镇书面反馈意见13条,其中3个单位提出13条修改意见,7个单位无意见,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上未征集到意见。

二、典型意见答复摘要

所获13条意见:建议提高增减挂钩项目和占补平衡项目收储标准的4条,以及其他意见9条。

处理意见:该标准在原有标准的基础之上已大幅提高,同时参考市域周边区的标准,意见稿中的标准较好的适应当前一段时期需求关系,未予采纳。其他意见均未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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