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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市场监管局:“四抓”举措,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4-03-27 10:50 来源:县市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抓部署,摸清底数,做到有的放矢。为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南陵县2024年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主体进行摸底排查登记,摸清基本底数及相关情况,建立台账,确保底数清、状态明。南陵县无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生产企业,销售企业129家,涉及立马、爱玛、欧派等13个品牌。

抓宣贯,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利用市监“微课堂”,针对性开展“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题培训,通过培训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夯实专项整治基础。针对县域内中大型电动自行车批发零售店召开专项整治约谈会,在约谈中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安徽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通报整治中存在突出问题,要求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照问题自查自纠,立行整改。

抓整治,强化监管,排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重点围绕电动自行车是否取得“CCC”强制认证、产品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改装改型、是否虚假宣传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CCC认证管理。严厉打击销售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45人次,检查销售门店129家,发现问题隐患23个,均已依法处置完毕。

抓落实,专项督查,巩固治理效果。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带队成立督察组,对全县各区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查。截至目前,共开展督查5次,发现相关问题12个,发布督查通报4次,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完毕。通过督查不断压紧压实监管责任,全面巩固专项整治效果。该局将持续强化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管,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不断强化产品质量管控,消除产品安全隐患,营造一个安全可靠的电动自行车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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