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关于商请按照原政策兑现2019年度商标和标准化政策奖励的函》(芜市监函〔2019〕409号)和《关于调整商标注册补贴标准的通知》(芜工商〔2018〕113号)文件精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2019年度知识产权、标准化自主创新政策奖补资金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和奖补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一)国家标准应安排奖补资金30万元
芜湖青弋江种业有限公司参与制定(排名前三位)一个国家标准。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精神,应安排奖励资金合计30万元。
(二)地方标准应安排奖补资金5万元
芜湖市雨田润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导制定一个省级地方标准。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精神,应安排奖励资金5万元。
(三)标准化良好行为应安排奖补资金8万元
芜湖青弋江种业有限公司2018年获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获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根据《关于商请按照原政策兑现2019年度商标和标准化政策奖励的函》(芜市监函〔2019〕409号)精神,对2018年、2019年获AAA级、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本次标准化良好行为应安排奖补资金8万元。
(四)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应安排补助资金24.0958万元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精神,对企业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对芜湖格华包装有限公司专利权质押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安排补助资金24.0958万元。
(五)商标权质押贷款利息应安排补助资金4.5215万元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精神,对企业以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融资并按期归还的,按贷款利息和专利评估费总额的50%予以补助。芜湖谷兴食品有限公司、南陵县永兴米业有限公司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贷款利息补助1.9115万元、2.61万元,本次应安排商标权质押贷款利息应安排补助资金共计4.5215万元。
(六)授权发明专利应安排补助资金44万元
受理2019年度授权发明专利补助申请44件,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政策(2019年)的通知》(芜政〔2019〕36号)精神,被授予中国发明专利的,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本次应安排授权发明专利补助资金44万元。
(七)新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商标补贴应安排补助资金14.58万元
受理2019年度申请注册商标486件,根据《关于商请按照原政策兑现2019年度商标和标准化政策奖励的函》(芜市监函〔2019〕409号)精神,每件新申请注册并获得受理的商标补贴300元。本次应安排补助资金14.58万元。
经审核,以上合计奖补资金共计130.1973万元。
公示期为2020年7月22日至7月29日。相关企业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联系人:叶菁;电话:0553-6816556。
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陵县财政局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