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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证明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3 15:34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皖农产指办〔2022〕1号)要求,现将监测和新申报的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4月13日-4月1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举报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6815982。

附件:南陵县监测和新申报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情况的证明材料.zip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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