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南陵县2022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拟发放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8 09:22 来源:县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 16 周岁止,每月发给不少于 20 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镇人民政府承担。经审核,下列8543名同志符合条件,现将符合发放2022年度南陵县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4日。

如发现申请对象情况有不实之处,欢迎广大市民及时向县卫健委反映。

举报监督电话:0553-6829466 

附件:2022年度南陵县独生子女保健费拟发放花名册.xlsx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1月2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