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农能函〔2022〕956号)、《南陵县2022 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单位的批复》(农政〔2022〕175 号)等文件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县率先已完成并通过资金审计的实施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部分主体进行现场验收。验收人员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设备设施安装等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经报请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人同意芜湖云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市泰丰循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南陵县万荣秸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芜湖华昌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和安徽杰利热能管理有限公司5家项目实施单位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2日—12月16日。
举报监督电话:0553—6815089、0553—6815907
附件:南陵县2022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单位验收情况表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
附件:
南陵县2022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单位验收情况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资金投入 (万元) |
财政补助 (万元) |
备注 |
1 |
芜湖云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完成 |
1077 |
300 |
已通过第三方资金审计、审核,现场验收 |
2 |
芜湖市泰丰循环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完成 |
610 |
180 |
已通过第三方资金审计、审核,现场验收 |
3 |
南陵县万荣秸秆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
完成 |
300 |
90 |
已通过第三方资金审计、审核,现场验收 |
4 |
芜湖华昌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
完成 |
300.8 |
90 |
已通过第三方资金审计、审核,现场验收 |
5 |
安徽杰利热能管理有限公司 |
完成 |
345.38 |
90 |
已通过第三方资金审计、审核,现场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