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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注销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4:58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许镇镇北斗村东周村民组周家才户持有的34022310122303003J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确权登记指界确认错误,其确权面积、地块数与199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书内容记载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应当依法收回并更正。许镇镇北斗村多次通知周家才户,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交回34022310122303003J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依法办理更正登记,但周家才户拒不交回该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周家才户持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编号34022310122303003J)予以注销。

被注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无效证书。

特此公告。

南陵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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