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接 访 日 期 |
接 访 领 导 | 职 务 | 分 管 工 作 | 参加接访单位 |
1 | 2月5日 | 李新宇 | 县委书记 | 主持县委全面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2 | 2月6日 | 许方震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负责政法、信访、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县委依法治县办工作,分管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和军队,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3 | 2月7日 | 强 健 | 县 长 |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4 | 2月8日 | 杨 磊 | 县委副书记 | 协助李新宇同志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农村工作、群团工作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县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分管县委办公室(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档案局)、县委党校、县直机关工委、县档案馆、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5 | 2月10日 | 巫 军 |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主持县人大全面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6 | 2月11日 | 刘 敏 | 县政协党组书记 | 主持县政策全面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7 | 2月12日 | 曹仁坤 | 县委常委 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和县委巡察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8 | 2月13日 | 胡国华 | 法院院长 | 主持法院全面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9 | 2月14日 | 马劲松 | 县委常委 宣传部长 | 负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分管县融媒体中心,代管县委办公室(县委保密办<县国家保密局>、县档案局),负责县委改革办、县委国安办,负责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许镇镇“汽车强镇”建设工作,协助巫军同志负责文明创建工作,联系县经济开发区。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0 | 2月17日 | 胡惟安 | 县委常委 组织部长 | 负责组织工作,分管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1 | 2月18日 | 潘吉平 |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县委财经办工作。负责经济开发区、发展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国资、招商引资、卫生健康(侧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目标考核、税务、统计、应急管理、消防、供电、投融资、金融、保险、企业上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2 | 2月19日 | 陈娉婷 | 县委常委 副县长 |
负责科技、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服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政务服务管理)、通信、烟草等工作。协助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3 | 2月20日 | 王 琼 | 县检察院 检察长 | 主持检察院全面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4 | 2月21日 | 陶鹏飞 | 县委常委 统战部部长 | 负责统一战线工作,分管县工商联,负责籍山镇党委全面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5 | 2月24日 | 陆 明 | 副县长 |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建筑业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扬子鳄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燃气管理、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协助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6 | 2月25日 | 何 军 | 副县长 | 负责民政、商贸、供销、生态环境等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7 | 2月26日 | 俞 悦 | 副县长 | 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爱国卫生、残疾人事业等工作。协助负责卫生健康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8 | 2月27日 | 俞宏珍 | 副县长、 公安局长 | 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国防动员等工作。协助负责安全生产、信访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
19 | 2月28日 | 陆 明 | 副县长 |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建筑业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扬子鳄保护、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燃气管理、住房公积金等工作。协助负责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 分管单位及涉访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