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高校毕业生档案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30 08:51 来源: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全县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提供档案接收、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为符合相关规定的单位提供档案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等。

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地址等信息

单位名称: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53-6514119

联系人:档案室    邮编:241300

地址: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1层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1号窗口

工作时间:0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一、档案接收

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为南陵县的流动人员(高校毕业生)。

办理流程:在安徽公共招聘网(www.ahggzp.gov.cn,网站顶部-人事档案,下同。)申请档案转入(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手续),不需要到现场办理。

实名登录,选择“档案转入办理”,认真阅读办理指南,正确输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我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网站查询、打印相关函件。


二、档案转出

服务对象:我机构档案代理人员,即档案在我机构保管。

办理流程:在安徽公共招聘网申请档案转出,不需要到现场办理。

实名登录,选择“档案转出办理”,认真阅读办理指南,正确输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经审核通过的,我机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机要通信寄出。

其他说明:我机构一次性转出全部档案材料,不部分转出、分批转出。一般不交由本人或委托他人自带。申请人应及时与档案接收机构联系,确认档案到达情况。


三、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

服务对象:我机构档案代理人员,在学习、工作等过程中生成的,且属于档案范围内的各类材料。具体内容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

办理流程:现场办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档案材料原件等。

属于归档范围的,我机构将档案材料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予以退回。不符合要求的归档材料,告知材料形成单位重新制作或补办手续。

其他说明:1.档案材料应为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2.证书、证件等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应由材料制作单位注明复印时间并加盖公章。


四、档案查(借)阅

服务对象:相关单位因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等工作需查阅我机构档案代理人员的档案。

办理流程:查档单位应派两名中共党员前往,持查阅人有效证件和所在单位介绍信,以及被查阅人的姓名和有效身份证件号。

符合规定的,我机构予以查档单位阅档;不符合规定的,解释相关规定。

其他说明:1.不得查阅本人、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人员的档案。2.档案一般不予外借。


五、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服务对象:我机构档案代理人员,因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材料,如存档证明。

办理流程:在安徽公共招聘网申请存档证明(其他证明),不需要到现场办理。

实名登录,选择“存档证明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相关证明,查阅、打印即可。选择“其他证明办理”,输入“证明内容简要描述”后,提交申请。我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网站查询、打印相关函件。

其他说明:严格以档案记载为依据,不出具与记载无关、不一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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