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2024年12月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何湾镇、工山镇、家发镇、烟墩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公示
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政办秘〔2021〕36号),经初步审核,以下人员符合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条件,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信和电话向公示部门反映。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电话:6910071;监督电话:6817960。
特此公示。
南陵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南陵县2024年12月籍山镇、弋江镇、许镇镇、三里镇、何湾镇、工山镇、家发镇、烟墩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发放明细.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