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19年度就业见习留用人员奖励的公示
根据《南陵县2019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办法》(南人社〔2019〕3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拟对符合条件的见习单位发放留用人员奖励(详情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日期: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5日。如发现情况不符或有异议的,请如实反映。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553-6514119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53-6817960
留用人员奖励条件及奖励标准:
1.见习单位与见习期满人员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见习单位留用人数占当年度见习人员50%以上。
2.根据留用人数,按照1000元每人的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留用人员奖励。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