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祖媛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3 15:52 来源: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南人社党组〔20238

 

关于祖媛媛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祖媛媛同志任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股长;

刘明同志任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副股长;

孙晓敏同志任局就业促进股股长。

 

 

202331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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