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陵县 2021 年度就业创业和招工引才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目标管理考核办审核同意,现将《南陵县2021年度就业创业和招工引才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14日
抄报: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市人社局
抄送:县目标管理考核办
南陵县2021年就业创业和招工引才工作
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大力实施招工引才,促进我县产业腾飞,结合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南陵县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1 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通知》(南考〔2021〕2号)、芜湖市人社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206号)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委、县交通局、县融媒体中心。
三、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招工引才、就业创业。考核基本分值为100分,实行年终评定和倒扣分、加分项相结合的办法。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得分:考核得分=综合得分×县目标考核权数。
四、考核步骤
1、自查总结。各责任单位根据当年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并将自查报告及相关资料,2022年2月25日前上报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联系人:牛萍,联系电话:6910108。
2、复核评分。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责任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复核,报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附件1:
2021年镇就业创业和招工引才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 类别 |
分值 |
考核内容 |
得分及扣分标准 |
得分 |
1 |
招工引才 |
50 |
为县重点企业引进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富余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等人力资源就业,其中:籍山镇 140人,弋江镇 155人,许镇镇155 人,三里镇80人,何湾镇 80 人,工山镇80人,家发镇60人,烟墩镇50人。 |
按照(实际引进人数/任务数×分值)得分。 |
|
2 |
乡村振兴就业帮扶 |
40 |
1、脱贫人口就业人数不低于2020年的104%(20分)。 2、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不少于2020年(10分)。 3、完成脱贫稳就业技能培训任务:籍山镇12人、弋江镇12人、许镇镇12人、三里镇6人、何湾镇6人、工山镇6人、家发镇5人、烟墩镇5人。(10分) |
1、脱贫人口就业人数不低于2020年104%的,得满分;低于104%的,按实际就业占比/104%*分值计算得分。 2、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大于2020年末的,得满分;小于2020年末人数的,按实际吸纳就业人数/该镇2020年末人数*分值计算得分。 3、按照任务完成数、就业帮扶率和培训工种精准度给予该小项综合评分。 |
|
3 |
加 分 项 |
|
1、由镇组织开展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企业技能提升培训或就业技能培训。 2、打造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农民工创业园、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 3、发挥创业引领带动就业作用,积极向上级推荐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 |
1、每组织区域内企业开展1个班次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或企业技能提升培训,加0.5分;每组织就业技能培训1个班次,加1分;最多不超过2分。 2、新打造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农民工创业园、就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每个加2分。 3、推荐参赛项目每入围1个加0.5分;参赛项目根据奖项等级最高加4分。 |
|
附件2:
2021年县直单位就业创业和招工引才工作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核单位 |
分值 |
考核内容 |
得分及扣分标准 |
权重 |
得分 |
1 |
开发区管委会 |
70 |
1、会同县人社局开展招工引才200人。 |
按照(实际引进人数/任务数×70)得分。 |
2 |
|
30 |
2、完善功能性配套设施建设,动态收集企业用工需求。 |
1、未完善设施建设不得分,计15分。 2、未动态收集企业用工需求不得分,计15分。 |
||||
2 |
县人社局 |
30 |
1、城镇新增实名制就业7700人以上。 |
按照(实际新增就业人数/任务数×30)得分。超额完成不加分。 |
4 |
|
30 |
2、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下。 |
未完成不得分。 |
||||
30 |
3、会同县开发区管委会开展招工引才200人。 |
按照(实际引进人数/任务数×30)得分。 |
||||
20 |
4、开展创业培训300人,创业培训成功率不低于35%。 |
1、按照(实际培训人数/任务数×分值)得分,计15分; 2、创业成功率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计5分。 |
||||
20 |
5、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65亿元。 |
按照(实际新增创业担保贷款数/任务数×30)得分。超额完成不加分 |
||||
3 |
县财政 局(地方 金融监 管局) |
50 |
1、设立创业扶持专项资金不少于550万元。 |
未设立不得分。 |
2 |
|
50 |
2、为返乡就业工作提供资金支持。 |
未完成不得分。 |
||||
4 |
县经信局 |
100 |
受理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工种)人才审批。 |
未受理不得分 |
2 |
|
5 |
县住建局 |
100 |
解读、接收咨询、及时兑现安家补助政策。 |
未实施不得分。 |
2 |
|
6 |
县交通局 |
100 |
解读、接收咨询、落实返乡就业人员乘坐公交政策。优化公交路线,发放免费公交卡。 |
未实施不得分。 |
2 |
|
7 |
县卫健委 |
100 |
解读、接收咨询、落实返乡就业人员父母健康服务政策。 |
未实施不得分。 |
2 |
|
8 |
县融媒体中心 |
100 |
加大返乡就业政策及典型事例宣传,引导返乡就业。官媒、微信推文等宣传不少12次。为开发区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宣传不少于10个。 |
1、官媒、微信推文等宣传每少1次扣5分,计30分。 2、专题宣传开发区重点企业每少1个扣10分,计70分。 |
2 |
|
9 |
加分项 |
10 |
就业创业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肯定,相关事迹获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市级以上领导专题批示。 |
提供相关资料的可根据项目加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