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陵县杰出工匠授予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9 09:46 来源:南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张博超 阅读次数: 字体:【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人才办《关于举办南陵县天工杯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南人才办〔20225号)文件精神,经2023年第一次县委人才工作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南陵县杰出工匠授予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南陵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抄报:市人才办、市人社局

南陵县杰出工匠授予办法

 

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营造全社会更为浓厚的尊重人才、崇尚技能的氛围,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南陵县“天工杯”第六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南人才办〔202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原则,突出业绩和贡献,保证质量,授予10名“南陵县杰出工匠”。

二、授予范围

(一)原则上在县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或其他县重点企业工作3年以上并参加社会保险,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技艺高超、影响力大,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在岗高技能人才,且参加“天工杯”职业技能大赛并获得“南陵县技术能手”称号的历届选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授予“杰出工匠”称号

1.有刑事犯罪记录的;

2.侵犯知识产权或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调查的;

3.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

三、授予程序

1.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根据历届全县技术能手资料,对工作单位年限、参保情况、技能等级和获奖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候选人初审意见。

2.组织评审。县人社局负责召集县委人才办、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信局、县科技局等有关部门采取综合评议方式,对候选人进行集中评审,提出杰出工匠建议名单10人以上)

3.研究确定。集体评审后,由县人社局将杰出工匠建议名单提交大赛组委会审定,确定10名“南陵县杰出工匠”人选

4.社会公示。通过县政府网站公示确定人选,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四、表彰奖励

对授予表彰的人选,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南陵县杰出工匠”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牌,并给予5000元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从县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五、管理期限

围绕实施“1861”战略,加快培养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推动形成人才紧跟产业走、产业依靠人才兴新格局

(一)南陵县杰出工匠管理期限2年,主要承诺以下履职情况。

1.树立优良的职业道德,培养精益求精工匠精神,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学习与工作中的疑惑、困难。制定系统、科学的培训计划,向企业或徒弟传授本职业(工种)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帮助企业达到培养目标。及时总结带徒工作经验做法,向所在单位报告带徒工作进展情况。

2.在生产服务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点进行课题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活动,取得技术突破并提高生产效率。

3.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示范引领效应,通过师徒结对、社会服务等形式推广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开展紧缺技能人才招引工作。

(二)各用人单位要将入选人才在师傅带徒、技术革新和引进技能人才等工作履职情况定期报县人社局,并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开展考核评估。


关于印发《南陵县杰出工匠授予办法》的通知.doc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