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3-08-31 14:27 来源: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一、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五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第四十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就业援助计划,对就业援助对象实施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本规定所称就业援助对象包括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对象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人员均处于失业状况的城市居民家庭。对援助对象的认定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就业援助对象范围制定。
3.《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0〕29号)(二)明确对象范围条件,确定帮扶政策措施……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皖人社秘〔201838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芜人社秘〔2020125 号关于印发《芜湖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工作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的通知

皖政办[2023]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稳就业 提质扩量服务“家门口”就业 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秘〔2023〕28 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 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

二、政策对象

1、零就业家庭成员:城镇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况、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2、大龄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3、长期失业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家庭,且登记失业9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地失林人员: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的承包土地(林地)被征用家庭,土地(林地)被征用后人均不足0.3亩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残疾人: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4级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边缘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连续享受6个月以上或者目前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但以往24个月内累计享受过最低生活保障9个月以上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就业确有困难的人员。

8、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请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

2、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

3、单位参保满半年以上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户;

4、登记失业满一定月数且处于有效的登记失业状态。

四、申请材料

《南陵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向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南陵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村/社区初审。/社区初审合格后,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复核。
   3.乡镇复核。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复核合格后将材料提交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受理材料后完成审批,并将申请信息录入智慧就业信息系统。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方式)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6号窗口;(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窗口6号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现场当面告知或电话告知办理结果

十、咨询电话

0553-6514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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